第27章 收留我一晚(2 / 2)

弃犬 八达姨 3394 字 4个月前

有时候他真心觉得许嘉柔不要心肠太软对任何人都给予善意,容易被骗,可转念又不得希望许嘉柔这辈子就被他一个人蒙在鼓里

就像现在,许嘉柔递来的姜糖水烫得他舌尖发麻,像是往他的心里灌了碗迷魂汤,让他在这虚情假意的夏夜里醉得东倒西歪

房间里没有开灯

宋谭的呼噜声从一楼主卧断断续续传出门缝,许嘉柔索性直接拽着陆程远在二楼通铺上躺下

“你说你,烧得这么迷糊,怎么不去医院?”许嘉柔把毛毯往陆程远膝盖上搭,指尖掠过他发烫的额头

“......我不喜欢去医院”陆程远眼睑垂着,脑袋无力地垂在枕侧,活像只湿漉漉的小狗

“怕不是烧坏脑子了,”许嘉柔蹲在他床边,自顾自的嘀咕:“你是医生,你又不喜欢医院,谁信?”

陆程远艰难睁开眼,做出起身的姿势,嗓音很轻,“你嫌我麻烦了吗?那我走......”

许嘉柔呼吸慢了几分,心想横竖人已经躺在这儿了,总不能不管他,“你给我乖乖躺回去”

话音未落,陆程远早已经强撑着站了起来

结果没走出几步,竟然身子一歪,重重瘫在了地上

“陆程远!”许嘉柔惊呼一声,连忙去扶他

不扶不知道,这家伙一身腱子肌还挺沉

许嘉柔膝盖磕在地砖上生疼,半抱半拽着把人往床上拖,他滚烫的体温贴着她的胳膊,烫得像是抱了块烧红的炭

“你皮肤好烫啊!”许嘉柔探了探他的额头温度,“这样不行,我还是带你去急诊挂盐水吧”

“不要赶我走......”陆程远突然抓住她手腕,烧得泛红的眼尾像抹了胭脂:“我不喜欢医院......”

他已经说了两次不喜欢医院,那看来是真的不喜欢医院了

许嘉柔觉得奇怪:“你为什么不喜欢医院啊?”

卧室里安静了很久,才听见他低哑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因为人会死在那里”

许嘉柔手指微微一颤,“医院是救人的地方,生病了不去医院才会死呢”

“人不是生病了才会死,而是随时都会死......”陆程远半阖着眼,高热让他的意识有些模糊,可这句话却说得异常清晰,“十三岁那年,我一个人在医院里躺了三天......烧得很严重,可是没有人来接我回家”

他的睫毛在月光下投下一片阴影,许嘉柔突然发现那里沾着一点湿意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陆程远,脆弱得像是随时会碎掉的玻璃器皿

“后来呢?”她轻声问,生怕惊扰了这段尘封的记忆

“后来......我就学会了一个人生病,一个人打针,一个人......”他说话轻的像是破旧的风箱,转着转着就没有声音了:“医院里的消毒水味很难闻,常常会让我想起......”

许嘉柔紧张得盯着他,“想起什么?你倒是说完呀”

陆程远突然像藤蔓般缠上来,滚烫的躯体紧贴着她,含糊不清地说着:“妈妈......”

那声呼唤轻得像羽毛落地,许嘉柔几乎以为是自己幻听

他刚才喊的是......妈妈?

所以,他现在是皮肤饥渴症又发作了吗?

“陆程远,”许嘉柔小心翼翼地开口:“除了妈妈,你还有其他家人吗?”

有爱的血缘关系才是家人,陆程远从来没有被好好爱过,他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家人

“我没有家人......”他的喉结滚动了下,“他们都丢下我了......”

说完,他的眼尾突然渗出液体,那滴液体顺着他的鼻梁滑落,在月光下泛着细碎的光

许嘉柔分不清是汗,还是泪?

在这样一个平凡的仲夏夜里,她抱着意识几乎全无的陆程远,忽生出一种自己捡回来一只流浪狗的错觉

许嘉柔掌心扶着他的后背,轻轻拍了拍:“陆程远,别难过......你可以把我当作家人,这是今晚的特权”

似乎贪恋着当下的温柔,陆程远突然整个钻进她的怀抱里,肩背肌肉绷得极紧

当她的掌心贴上去,甚至能摸到皮肤下那些不设防的脆弱

陆程远声音闷闷的,缓缓开口:“只能是今晚吗?别的时候,不可以吗?”

许嘉柔心里纳闷:虽然她很想把陆程远作为渴肤症的典型病例来研究,但她总不能一直用这种近乎自我牺牲的方式给他当"特效药"吧?

“不可以,”她明确拒绝道:“况且你的发病率应该不高吧?”

陆程远没再吭声

但许嘉柔忽然感觉箍在她腰间的手突然环得更紧了,勒得她腰肢发酸,小腹不自觉绷紧

“......松手”她声音发颤,尾音却像沾了蜜的钩子

“不放......”他呼吸又沉又烫,喷在她肩窝那片敏感的皮肤上,激起一阵细微的战栗

许嘉柔试图往后缩,膝盖却蹭到男人紧绷的大腿肌肉,烫得她脚趾都蜷了起来

怎么办?喘不上气,小腹胀胀的,又出现了上次那样的感觉......像是快要来姨妈了

月光突然被云层吞没

黑暗中,陆程远的呼吸渐渐绵长,梦境却把他拽回了那个湿漉漉的冬天

那年他刚满十三岁,亲生父亲把他一个人扔在了旧金山机场

候机厅的广播里正在播放最后一次登机提醒,陆程远攥着单程机票,看着陆振华头也不回地走向安检口

男人笔挺的西装背影渐渐模糊在视野里,最后只剩下一句冰冷的话:“没我的许可,不准离开美国”

明明是这个男人亲自把他接回陆家,现在又是同一个人,用同等决绝的态度把他赶出了家门

只因为他是一个登不上台面的私生子,像见不得光的蟑螂,就该被发配到地球的另一端

有些事情是没法翻篇的,身体会永远替他记得曾经受过的委屈

陆程远第一次住进完全陌生的寄宿家庭,连开冰箱都要默数三秒,生怕拿错一瓶牛奶就会招来白眼

那台老式滚筒洗衣机,他查英文字典研究了整整两天的说明书,把每种洗涤模式都用中文抄在便利贴上,最后还是把hostdad的羊毛衫洗成了童装尺寸

每逢周末客厅里飘来烤火鸡的香味,他总会准时锁好房门,戴上耳机把音效调到最大

hostmom敲门问他要不要尝尝新烤的苹果派,他盯着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用最平静的声音回答:“我不爱吃甜食”

尽管那时候,他的胃里早已饿得绞痛

第一个在美国过的农历除夕夜,陆程远突发高烧被hostdad连夜扛进急诊室,手机屏幕却亮着陆闫发来的炫耀:【爸爸给我发了66666红包,哥你也收到了吗?】

护士将医疗账单递到他面前,他却只能攥着卫衣兜里皱的七十美元,请求医院能不能分期支付——

因为那是他帮邻居修剪草坪、清理车库,一块钱一块钱攒起来的全部积蓄

几天后,他正在车库铲雪,hostmom突然塞给他一个中国红包,摸着他的头说:“孩子,你该去买副新手套了”

陆程远戴着破洞的毛线手套接过那个红包,偷偷蹲在车库角落里哭成了狗——

去他的男子汉不能哭!

那红色封皮上歪歪扭扭的"平安喜乐"四个汉字,比他亲生父亲龙飞凤舞的签名烫手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