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我今晚要吃肉”
“吃什么肉,我看你像肉!”
——
公主府
“好吃!”顾洲言怕猪油渣会腥臭,鼓起勇气第一个尝试,尝试下来,那脆响在口腔里炸开,酥酥脆脆,完全没有一点臭味不说,还别有一番滋味
“凤宁,真的一点也不臭,你快尝尝”
他伸出筷子,手掌捧着,递到了坐在贵妃椅上,悠哉悠哉的少女嘴里
盛欢顺势张开嘴,给了他一个眼神
“确实不错”
顾洲言高兴了,连忙倒了杯水递到了盛欢嘴边
“凤宁,你唇有些干,喝些水”
明王殿下看着这一幕,皱了皱眉头
“喂,本王也在好不好你们别把本王当空气”
顾洲言小霸王“哼”了一声,对那几个如今还留在公主府里的美男子,他还记仇呢他可没忘这几个美男子为何会出现
盛欢笑笑,好整以暇——看戏
这两个人,斗起嘴来,可真有意思
明王眯着眼睛,撇撇嘴,随手夹了一个,一口下去,瞬间点头:“有点意思凤宁,一会儿父皇母后出宫来,保准让他们大吃一惊”
盛欢昨日进宫说过要杀猪,皇后和天成帝也知道盛欢养的猪和别人不同因此,他们对猪肉都很感兴趣,索性今日下午过来看看,顺便吃饭
“父皇和母后一定会喜欢的”盛欢起身,腰上的环佩相扣而击,清脆悦耳:“三哥,这猪肉可是能做很多美食的今晚,就让你吃个痛快”
“拭目以待”
几人说话时,另外两个已经出嫁的公主也来了,她们好奇的吃着猪油渣,尝鲜一样
“凤宁,托你的福,我们今日也有口福了”
天成帝膝下孩子不算多,只有七个孩子有四个是和皇后所出,另外三个,有两个公主已然嫁人,一个皇子尚且年幼,今年只有八岁
说起来天成帝孩子不多,还是因为他和皇后是青梅竹马,结发夫妻,一直以来夫妻情深,后宫虽有佳丽,但并不算多
——
下午
等皇后和天成帝的御驾来时,公主府里已经萦绕上了浓郁的香味这香味,馋得附近的住户都觉得自己的晚饭不香了
“参见父皇、母后”
天成帝抬手,目光看向盛欢:“凤宁,带朕和你母后去看看你养的猪”
“是”盛欢挺积极的:“父皇母后,猪是养在西院,你们跟儿臣来”
皇后拉着盛欢的手,也有些好奇这猪的模样
太子凤修承几人都见过那猪的模样了,倒是不稀奇一路上还提了醒
“父皇母后,凤宁看书收获颇丰在茫茫书海中找到这法子,当真很有毅力”
天成帝和皇后与有荣焉
他们女儿就是厉害
“你们一会儿见到了,就知道了”
虽然有了预感,但当天成帝和皇后真的见到了那肥硕的大猪时,还是很难不呆了一瞬
“这猪看起来,当真不像四个月快五个月大的”
皇后稀奇
盛欢见皇后这样子,跟着笑起来:“母后,别说你不相信了,若不是儿臣一直养着,恐怕儿臣也不相信”
盛欢说着话时,不动声色的摸了摸皇后的脉
经过这些日子她灵力的调理,皇后高龄生产落下的旧疾已经快调理好了
天成帝盯着大猪,眼里冒着精光
“这竟是五个月大的猪”
“若是多养上几头,百姓吃得起,吃得好,日子就更有奔头了”
“凤宁,菜不是好了吗?”天成帝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尝尝这猪肉的味道了:“走,让朕看看,是不是当真很美味”
若是美味,说不定日后,这猪肉就成了主食肉了
菜肴上齐
眼花缭乱
“这是糖醋排骨、糖醋里脊”
宫人开始上菜时,一一介绍
“这是红烧肉、锅包肉、鱼香肉丝、水煮肉片……猪肉丸子、土豆炖排骨,肉沫土豆泥……”
菜上好后,宫人退后伺候
“今日家宴,大家敞开了吃”
天成帝率先开动,他夹了块红烧肉
一口下去,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父皇,好不好吃?”盛欢看向他,长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下了一层阴影
“好!”
天成帝很给面子
“大家快吃,都吃这猪肉,没想到竟然能做出那么多道美食,果然美味!”
其他人开始动筷,就算吃惯了山珍海味,在吃了这猪肉做的美食时,大家都挑不出口
“对了”中途,天成帝吃到某个土豆时,他突然看向盛欢:“凤宁,这土豆,又是何物?吃起来还挺不错”
天成帝确认,自己没吃过这东西土豆这名字,也没听过
盛欢眸里,一瞬间划过了抹笑意
她今日,可不只是单单推出猪肉那么简单
那一地成熟的土豆,还待解锁呢
“土豆啊”盛欢放下筷子,唇角抿出了一抹弧度:
“父皇,这土豆是外邦人的东西,儿臣在游记上看过,说是产量很大,管饱之前儿臣偶然看到有人卖,索性就买了下来,想要看看是不是如此”
“说起来,儿臣刚买时不多,后面陆陆续续又种了好几茬,今个想起来,就让宫人挖开宫人说是一挖下去,本没想挖多少,没想到竟挖出了好几个大篮子还装不下”
盛欢说着,好像也有些不可思议:“不过今日太晚了,儿臣本想,明日再让人去挖挖,看看到底能挖出多少土豆来”
“嚯!”的一下
天成帝闻言,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是皇帝,本应该冷静的但此时,想到女儿说的几个篮子都装不下,他就心跳剧烈,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些土豆
那些自己不认识的……未来庄稼
“凤宁,带朕去看看”
在座的其他人明显明白天成帝为什么会那么激动
毕竟粮食,是人之根本
太子殿下也看向了盛欢:“凤宁,你是让下人种在哪里?”
“父皇,太子哥哥,你们不要急”盛欢哭笑不得:“儿臣就把土豆种在了公主府花园里,你们想要看的话,随时可以挖开”
——
彼时,边关
萧王殿下把自己关在帐篷里良久
最后,摊开信纸,决定写下一封信,送往京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