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美国建国之后,美国总统的任期就只有两届,这是开国总统华盛顿定下来的规矩,但是这个规矩仅仅是个惯例,在1951年之前没有哪条法律限制总统的任期
1933年美国民主党人罗斯福击败共和党人胡弗,当选美国第32任总统罗斯福在上台时正逢全球金融危机,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此罗斯福打破惯例,连任四届美国总统
1945年4月12日,罗斯福在他第四个任期即将结束时,于佐治亚州的温泉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他病逝后副总统杜鲁门继任总统一职
罗斯福去世后,同为民主党的杜鲁门在继任总统一职后又成功正式当选总统一职,并在1949年继续获得大选胜利得以连任,如此一来民主党把持美国总统一职长达24年之久,美国共和党直接坐不住了
为了防止出现第二个罗斯福,共和党极力推动修宪,试图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传统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之后在共和党的推动下,美国国会在1951年通过的宪法第22条修正案,规定美国总统的任期最多只有两届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副总统继任总统一职未干满2年者,则可以继续担任两届总统自此之后,美国总统最多就是干八年,再也没有出现罗斯福那样的情况了
不过,对于总统卸任之后是否可以继续出任其他公职,例如担任美国副总统,美国宪法并没有予以禁止也就是说在理论上,美国总统在卸任之后可以继续参与政治,甚至可以担任副总统一职
但是历届美国总统卸任之后都不再担任任何公职,这些前任总统在离任后大多开始写书、出书,四处演讲,到处捞金,基本上已经不再过问政事至于去当副总统,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羞辱(凑个字数一会删除)
——过渡线——
北亚罗斯联邦的代表们盯着桌面上锃亮的钢笔,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