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消费档次很高(2 / 2)

跟什么过不去

也不能跟吃的过不去

尤其是肉!

到底是肚子里常年没有荤腥

陈援朝果断捡起筷子,“行了,这臭小子还算有些本事,能弄来这一桌子菜,再不吃就冷了”

说完,陈援朝夹起一块鸡肉,递到了刘淑芳碗中

“吃吧,吃完记得把骨头埋在院子里,别让周围邻居知道了”

“这还要你说?”

刘淑芳翻了个白眼

陈援朝自讨没趣,又问道:“陈旸呢?”

“他已经吃过了”

在陈援朝回来前,陈旸已经对付了晚饭,匆匆回到房间,计划着明天的安排

现在手上的猎物,又一只野鸡,一只野兔,还有一只斑鸠

三四月份的天气

这些野物味道大,得快些处理

他把野鸡取了出来,留作家里明天的口粮

野兔则继续装在背篼里,准备明天一早,上镇上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晚上七、八点的时候

牛家湾不少人家里,已经点燃了昏黄的煤油灯

这个年代,城镇已经通了电灯

但像牛家湾这种处在深山的穷山沟,村民们都还在用着煤油灯或者蜡烛

就这样,大部分人也只在做事的时候,才照亮一下

绝不敢整夜点灯

刘淑芳收拾了厨房,举着一盏煤油灯,敲响了陈旸的门

但敲了一会儿,不见陈旸有反应

仔细一听,房间里传来细微而均匀的呼吸声

刘淑芳猜测,儿子应该是睡着了

她转身,走到桌子前

丈夫嘴上对陈旸做的菜满是不屑,却难得的喝了两盅白酒

“儿子要一直这样多好……”

昏黄的油灯下,映着丈夫微醺泛红的脸庞

刘淑芳知道丈夫喝多了,没搭话,转身去烧水,准备洗漱睡觉了

经历了昨晚风波的陈家,迎来了第一个宁静的夜晚

第二天

天还没亮

睡得精气神十足的陈旸,就背上背篓,早早的出了家门

到镇上,要走十多公里的山路

陈旸一路小跑,凭着年轻时的好身体,三个小时就走到了镇上

这时

也才早上八、九点的样子

但今天正逢单数赶集,镇上市场的人特别多

等陈旸来的时候,市场里已经人挤人了

市场里,大多卖得都是普通的农产品,肉类很少

像野兔这种山货,绝对算得上稀罕物

但一般情况下

普通人不会买,也买不起

不过

陈旸一点也不着急

他在市场门口站了一会儿,便逛到了街上一家供销社饭店门前停下

那个年代,这种饭馆都是国营的

消费档次很高